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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深圳市优秀群众文学作品(诗歌)评选
来源:深圳市文化馆 发布时间 : 201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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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

满足广大群众日益提升的文化需求

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内容

服务广大深圳文学作者、读者

“2019深圳市优秀群众文学作品(诗歌)评选”

活动现开始启动!

 


主办单位

深圳市文化馆联盟


承办单位

深圳市文化馆



年度文学评选是全市公益性文化活动

至今已举办六届

它将为文学爱好者提供一个学习实践的机会

鼓励创作更多优秀的文学作品

进一步繁荣深圳群众文化


征稿活动从3月15日开始向全市业余文学作者征集诗歌作品,5月13日截稿并由我馆组织专家评委进行作品评选,市评入围优秀作品将代表深圳市参加第28届“东丽杯”鲁藜诗歌奖评选。“东丽杯”是由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主办,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天津市东丽区文化广播电视局承办的全国群众文学评奖活动,是全国群文系统优秀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已连续举办了27届,成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

10月中旬将举办深圳市获奖作品颁奖会、全市群众文学创作论坛。


那这一次诗歌评选比赛

对作者和作品都有哪些要求?

又如何参加呢?

详情请看

一、作品报送要求

1、参赛作品仅限现代诗。单篇诗歌和诗集(各种文体综合而成的作品集不符合诗集参赛要求)均可参赛,单篇诗歌不超过150行,组诗不超过200行。

2、单篇诗歌应为2016年7月以后在国内报纸期刊(含地级市、县级群众文化内刊)发表过的原创新作品。诗集为2016年7月以后境内出版社公开发行的出版物。

3、必须报送作品发表原件或纸质原件复印件(报纸发表需带报眉复印,杂志发表需复印封面、目录和发表页)1份,以证实发表刊物和日期。诗集至少报送样书2本,每人限报2篇(部)作品。报送作品一式两份,分别用于参加全国与全市评选。


二、作者参评条件

1、此次评奖只面向深圳市业余作者,不接受各级作家协会专业作家、参与作家系列职称评定人员、签约作家作品报送(已不在签约任期内的原签约作家可参赛;已签约作家签约期内和签约前3年内发表作品无参赛资格)。

2、200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作者可以参加新人新作奖评选。


三、作品报送方式

1、本市作者可通过所属各区文化馆、站、文学社团及相关单位选报,作者报送作品时请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征稿方案附件中的个人报名表,限一文一表。

2、作者也可直接到深圳市文化馆理论部报送参评,可从以下网站直接下载报名登记表,连同作品一起通过信函邮寄方式报名参评。

(注意:个人报名登记表请拉至本文末下载)

官方网站:https://www.szmassart.com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95号市文化馆理论部 曾淑倪收(请注明 “文学评选”字样)。

邮     编:518028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95号市文化馆理论部

联 系 人:曾淑倪

联系电话:83346606,  13713624488


期待文学创作爱好者们的佳作哦

预祝各位参赛作者取得优异成绩


 

附件1:东丽杯个人报名登记表(2019新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