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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文化馆关于2024年度官方抖音运营及短视频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深圳市文化馆 发布时间 : 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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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市文化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文化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2024年度深圳市文化馆官方抖音运营及短视频制作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文化馆2024年度官方抖音运营及短视频制作项目

(二)预算金额:3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2万元(人民币),超过总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采购内容:深圳市文化馆官方抖音运营2024年3个季度、短视频制作15条。

二、项目要求

(一)策略分析指导

通过平台运营规则、同行与现状分析(粉丝画像、用户习惯等),明确账号方向及粉丝定位,明确账号内容调性,把控内容传播规则,内容传播方向及节奏,内容传播围绕核心主题、选题、拍摄等选择方向。

(二)平台完善上线

账号开通/调整、申请注册、蓝V申请认证、头图设置+设计、账号名称协助拟定或调整。

(三)内容服务

内容策略分析,根据抖音号“定位+文化调性”研讨内容方向,抖音热门内容调研,根据不同阶段的影响诉求与传播内容做研讨,官方账号维护、评论互动、粉丝互动、优化账号权重评分、提升视频热门几率、分析单次视频用户活跃及用户喜好、月度数据汇报及改进建议。

(四)视频制作与发布

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图文资料和基础信息,进行分析整理,梳理出完整版文案,应用实拍及视频剪辑、动态特效包装等技术手段或拍摄手法,拍摄并制作视频。视频画幅比例、分辨率等根据招标方要求输出,具体要求以合作双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1.时长:不少于1分钟/条*15条=15分钟。

2.分辨率:拍摄素材达到数字4K(4096 ×2160 ),成片达到数字高清( 1920×1080 )。

3.语种版本:国语,中文简体

4.声道:2.1立体声

5.摄制设备:使用4K超清摄影机,大三元级别及以上原装镜头,专业灯光器材及轨道辅助器材,专业航拍器,专业调色系统,成片视频不低于短视频高清制作水准。

6.后期制作

(1)采用调色、动态特效包装。

(2)配音采用专业配音演员配音,配合中文字幕。

(3)音乐、音效运用要与主题相得益彰。

(4)文字辅炼、凸显主题、配音、字幕准确无误、字幕条运用恰当。

(5)视频推广:DOU+投放、精准粉丝触达、推广复盘分析。

(五)目标效果

15条视频总播放量:300万;点赞量:3万;粉丝数:5000多提升至3万。

(六)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2024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作出声明);

4.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有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http://zfcg.sz.gov.cn)、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zggzy.com)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5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查询证明并作出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作出声明)。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由投标人作出声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六)项目报价单原件;

(七)项目方案(拍摄计划);

(八)从事投标本项目团队组织及人员基本情况介绍表;

(九)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十)投标单位承办过的类似项目资料(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十一)诚信承诺函。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本二副本),装订成册并密封(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一、三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评标与定标

(一)评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为100分(详见附件评分细则表);

(二)定标方式: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

六、投标时间、地点

(一)投标时间:2024年4月7日上午9时至4月11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止。所有投标文件(一正本二副本)经密封盖章,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包括方案、报价、相关声明、法人证书复印件、其它证明材料)快递或送达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95号101办公室(黄小姐,83351553),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项目投标人可以通过快递方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我单位,送达时间以我单位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投标文件封面需用A4纸清晰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自行承担因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中出现包装密封破损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情形的责任与后果。

(三)采购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通过综合评分法选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深圳文化馆云”网站(https://whgy.szmassart.com)予以公告。

(三)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95号深圳市文化馆一楼101

(四)联系人:黄小姐,电话:83351553。

 

附件:评分细则表

附件:评分细则表.docx

 

 

                                 深圳市文化馆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