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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文化馆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决算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深圳市文化馆 作者:深圳市文化馆 发布时间 : 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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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 2020 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深审财报[2021]24号)通报结果显示,我单位2018-2020年公务接待费连续三年执行率偏低。针对审计报告所指出的问题,我馆高度重视,立即针对该问题进行专项自我审查和整改,现将问题产生原因和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2018-2020年公务接待费执行率偏低的说明

一直以来,我馆严格按照“支出项目严控政策”列支公务接待费用。2018-2020年,我馆公务接待预算经费均为5万元,但因财政部门政策要求,到访单位大都选择经费自理(未给我馆出具接待公函),使我馆虽有公务接待安排却未支出公务接待费用,导致接待费用剩余;2019年初,我馆计划将公务接待经费用于全国新馆建设专家研讨会及全国来深青工方案策划研讨会,后因与会专家的公务安排与会议冲突未能成行,导致该笔公务接待费用未能支出而出现剩余;2020年,因疫情原因要求减少人员聚集,导致各单位公务接待急剧减少,当时我馆已向上级部门申请调减了公务接待经费3.87万元,调减后执行率仍为33.56%。

二、关于公务接待费执行率偏低的整改措施

针对我单位2018-2020年公务接待费执行率连续三年偏低的审计结果,我馆领导高度重视并详细了解了近三年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及决算支出情况,同时迅速做出调减本年度公务接待预算的决定。2021年,馆领导考虑到公务接待会因疫情影响而急剧减少的情况,将2021年公务接待预算调减至5000元,如下半年疫情仍未好转,我馆将继续调减公务接待经费以确保经费得以合理支配。

综上,针对我馆公务接待经费执行率偏低的问题,我馆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财务及业务部门全方位清查各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业务部门如遇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列支执行的项目,须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进行经费预算调整;财务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应根据《预算法》等相关经费管理办法,对前后年度预算衔接情况及各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预算项目年初预算编制规模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并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压减预算项目规模,整合预算项目安排,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及有效执行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文化馆

                                  2021年8月17日

(联系人:赵紫华,电话:8334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