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博物馆关于公开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见证物的公告
作者:王涛 发布时间 : 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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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战役中,我区涌现出了无数可歌可泣的人和事,谱写了一曲曲同舟共济、众志成城、科学防疫、全民防疫的时代赞歌。为铭记抗疫历史,弘扬抗疫精神,宝安区博物馆秉持“为明天收藏今天”的理念,本着收藏、展示与研究人类文化遗产的历史责任,现按照《广东省文物局关于开展当代物证征藏工作的通知》精神,在不影响一线抗击疫情工作的前提下,诚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有关的各种物证。现将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依据、原则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宝安区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

2、征集原则:面向全社会,突出宝安,突出集体,突出典型人物,突出典型事迹。


二、征集范围

包括实物、文字、影像(录音、录像)、照片及艺术作品等见证物,大致分类如下:

1、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的行政命令、通知、公告、倡议书等相关文件(原件)。
2、医疗单位抗疫一线人员(包括本地医疗人员及援外医疗人员)的医疗用品、防护用具,文字记录、日记、请战书、信件、图像资料等。
3、社会各界、人民群众抗击疫情的实物、文字、照片、视频资料。包括一线工作人员、志愿者的日记、请战书、信件;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岗人员工作日志、图像资料等;各社区、街道防疫管控的相关文字、图像资料及有关物品,例如告居民书、出入证、登记表、宣传横幅及测温仪、袖章、消毒液喷壶等防护用品等。
4、各类媒体形成的纪实资料和宣传资料,包括先进人物采访报道文字、图像及各类普及、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知识的资料、手册、宣传片、视频资料等。
5、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有关的摄影、摄像、绘画、书法、歌曲等艺术作品。
6、其他与此次抗“疫”相关具有独特价值或意义的各类见证物。

三、征集方式

1、接受社会团体、机构、民间团体、个人的无偿捐赠,接受相关单位移交、调拨、划拨等。

2、捐赠单位和个人须承诺为所捐赠物品的法定所有人或产权人,保证来源真实可靠。
3、捐赠者需提供捐赠物的文字说明(摄影、摄像作品文字说明包括作者、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实物文字说明包括所有人、来源、类型、质地、事件等基本要素)。
4、本次征集均为无偿捐赠,作者拥有署名权。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博物馆将为捐赠文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5、抗疫期间,不便面谈,有捐赠意向者请先电话或邮件商洽事宜,本馆将认真登记您的捐赠意向,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鉴选,待疫情解禁后我馆将安排所征物品的消毒杀菌工作及接收事宜

四、联系方式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源路2260号源和苑F栋一层 宝安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文博管理部

邮  箱:bawtly-wenbo@baoan.gov.cn
联系人及电话:陈晓文 13760384303;陈淑媚13714123231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并长期有效。感谢各界公众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