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十七届“鹏城金秋”市民文化节广场舞大赛罗湖赛区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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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十七届“鹏城金秋”市民文化节广场舞大赛罗湖赛区作品的通知

 1. 形式: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国家第一至八套健身秧歌、深圳秧歌、自选广场舞;鼓励围绕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 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主题编创广场舞作品参赛。

 2.各参赛队人数不少于 20 人、不超过 36 人;各队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不得多头参赛;每个参赛者最多可同时参加 2 支参赛队。 3.每支队伍表演时间不超过 5 分钟,伴奏音乐统一 CD 格式播放。

4.自选(自编)舞蹈动作要适合参赛者的年龄特点和身体运动水平,不鼓励编创高难度技巧动作和危险动作。
     5.广场舞由罗湖赛区自行组织评选,优秀节目将推荐进入市决赛。
     6.所有参赛者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其中青年组队伍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或所有队员均不超过 45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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