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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投入千万文化专项扶持资金助推示范区创建
来源:广东省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发布时间 : 201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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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助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夯实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今年,广东省佛山市重点投入119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用于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本土文艺创作、加强版权保护和扶持文化类社会组织等项目。

一、扶持内容涵盖示范区创建九大重点工程

2016年文化专项扶持资金共分6大版块,17个细项,总金额高达1190万元,扶持内容涵盖了佛山在示范区创建规划中确定的九大重点工程。其中,635万元扶持文创产业发展,205万元扶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100万元扶持社会文化力量壮大(含文化志愿者、骨干团体、社会组织),130万元扶持优秀文艺作品生产,100万元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20万元扶持版权登记。具体的扶持项目包括城乡十分钟文化圈建设、农村文化建设、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文化志愿服务、文产融合、文化与科技融合、民办文化场馆建设、古村落文化产业提升、原创文艺作品等17个项目。

二、针对重点领域新设立5个扶持项目

为了进一步优化扶持资金投向,做到既统筹全局,又突出重点,今年新增了5个扶持项目。如首次设立了25万元的公共文化服务创新项目扶持资金,面向区级(不含)以下政府部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企业开展扶持,项目须满足示范导向性好、开拓创新性强、品牌价值突出、社会评价度高等要素,旨在培育、评选一批公共文化服务创新项目,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助力佛山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力争取得全国影响。还新增了文化与科技融合、原创文艺作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古村落产业化提升等4个扶持项目,目的是进一步促进文化与产业的融合,助力文化事业发展。

三、集中255万扶持资金夯实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为激发基层文化建设活力与创新动力,以市级财政扶持资金引领带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城乡十分钟文化圈”,佛山市还集中投入255万扶持资金,用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扶持。

扶持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一)镇街文化站升级扶持;(二)农村文化建设项目扶持;(三)城乡十分钟文化圈建设示范镇街、示范村居扶持;(四)公共文化服务创新项目扶持;(五)文化志愿服务项目扶持;(六)其他经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同意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其中镇街文化站升级扶持和农村文化建设项目扶持为定向扶持,城乡十分钟文化圈建设示范镇街(村居)扶持、公共文化服务创新项目扶持、文化志愿服务项目扶持为竞争性分配项目。

其中,城乡十分钟文化圈示范镇街、示范村居于2015年评选出第一批,今年将继续开展第二批城乡十分钟文化圈建设示范镇街、示范村居创建评选活动,选出5个示范镇街、15个示范村居,以示范评选带动全市城乡十分钟文化圈建设。

文化志愿服务项目扶持也是从2015年开始实施,旨在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打造文化志愿品牌服务,带动全市文化机构、镇街文化志愿服务队、社会组织和企业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推动文化志愿服务常态化。在获得资助的项目中,高明区文化馆“元”计划慈善公益项目还荣获了2015广东省文化志愿服务优秀项目。2015年全市共开展文化志愿服务3300多次。年末,全市在册文化志愿者共6939人。

今年申报主体条件放宽,鼓励更多志愿者队伍和社会组织参与文化志愿服务。目前的申报主体为佛山市在广东文化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佛山市志愿者联合会信息平台上注册的文化志愿者队伍或已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并开展文化志愿服务的社会组织。申报项目须为预期社会效益明显、具有一定示范性、有助于佛山市文化志愿服务创新发展的项目。入选项目数量和扶持额度,根据当年专项资金总额与申报项目具体情况评定。原则上系列活动扶持金额不超过10万,单项活动扶持金额不超过5万。

此外,还修订完善了《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骨干群众文艺团体扶持办法》。新的《办法》明确了扶持对象为佛山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包括各类舞台表演艺术(含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团体在内的骨干群众文艺团体,不限于市级群众文艺团体;明确了扶持方式和资助标准,分为办团资助和项目资助两种形式,分别资助1-3万元和5-20万元。